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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4-04-16 06: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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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成立于2006年1月,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学院长期秉持“一流的大学,一流的体育”发展理念,体育教学改革、竞技体育走在全国前列,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具有显著特色。学院具有优质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体育场馆设施,运动训练专业主要培养从事运动训练实践的教练员和专项体育教师,修完规定学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1.面向全国计划招收54人(含保送录取运动员),均为全日制在校培养。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

  2.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3.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图1)

  注:我校各项目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或保送情况进行调整。如有调整,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kaiyun在线登录入口。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等级信息有误,在2022年3月3日12:00前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登录“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kaiyun在线登录入口、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报名时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志愿顺序。考生需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在3月10日12:00前联系所报名一志愿院校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提交。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事宜,请考生务必关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APP”,以其公布内容为准。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图2)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生4月9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5月12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2日12:00-5月13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

  1.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85分,文体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kaiyun在线登录入口,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3.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分项目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4.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我校体育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85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1.所有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依据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222号)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简章,若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训练专业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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